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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餐饮服务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2026/03/18 8.1k 阅读 231 点赞

3月17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的提醒告诫书,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压实平台与入网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此次告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即将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相关从业者作出明确要求。

对平台提供者,告诫书强调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把入网关口。要求平台设立专门食安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健全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实名登记与实地核查,清退不合格商户,坚决杜绝“幽灵外卖”;规范信息公示与标识,确保网店与实体信息一致,无堂食、“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标识清晰展示;加强风险管控与线上线下巡查,对高风险商户加大抽查;发现违法违规立即处置并上报,对资质失效商户立即停服。

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求严守底线、线上线下同质同标。必须持证经营、有实体门店,严禁超范围、异地、虚假资质入网,严禁虚假夸大宣传;严格进货查验与加工管控,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消毒与环境卫生,不得委托加工;落实餐品包装封口与配送温控,使用合规容器与封签,防止污染;鼓励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告诫书明确法律责任:平台未履行审查报告义务,将依法从严处罚;未按规定公示、管控风险,可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入网商户使用虚假资质最高罚20万元,未落实公示、加工、封签要求最高罚10万元。对恶意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步追责相关负责人。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平台及入网商户自即日起全面自查自纠、整改隐患。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对拒不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全力守护全州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牛泽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经济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