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度延边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职称答辩通知

2025/05/18 1.7w 阅读 361 点赞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在延边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建筑、林业、水利、机械、档案、卫生系列的人员,请缴费成功后,于2025年5月25日参加职称答辩。按省人社厅要求,基层硕博与初级职称认定不需要参加答辩,同级改职与正常参评人员需答辩。各级评聘结合单位、自主评审企业不在本次答辩范围内。不缴费以及无故不参加答辩的,自动失去参评资格。具体日期和时间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答辩入场时,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缴费成功证明、延边州职称面试答辩承诺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等材料。

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答辩地点位于延边州委党校(延吉市新民北街1500号),参加答辩人员应于5月25日上午7:30 前至延边州委党校报到。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进入考场前,参评人员在签到处签到,并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和本人签字的《面试答辩承诺书》,所有参评人员签到后到候考室候考,进入候考室后按指定区域有序就坐,不允许随意走动。

4.答辩采取自述加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2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3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5.答辩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在考场内逗留。

联系电话:0433-2879079,2879027

附件1:2025年延边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延边州职称面试答辩承诺书.docx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初审:汪强 复审:蔡成哲 终审:金春虎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