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深化教育行风建设,教育部、省教育厅先后多次出台文件法规,明确指出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外办班、有偿补课。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对教育“三乱”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精神,延边州教育局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治理和纠正在职中小学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等社会关注问题。
寒假期间,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等问题进入易发、高发期,为进一步打击和遏制个别教师违背职业操守,违规有偿办班补课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州及县(市)教育局均设立举报电话,现向全社会公布,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从重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特此公告!
延边州教育局
2019年1月15日
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举报电话
延边州教育局 0433-2919063
延吉市教育局 0433-2903904
珲春市教育局 0433-7551644
图们市教育局 0433-3665110
敦化市教育局 0433-6254993
龙井市教育局 0433-3224916
和龙市教育局 0433-4242005
安图县教育局 0433-8970013
汪清县教育局 0433-883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