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教育局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推荐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培训的通知》(延州教人字〔2017〕19号)精神,经逐级推荐、材料审查、组织培训等环节,拟认定安丽娟等教师为延边州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8年4月19日—4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延边州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不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者均不予受理,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反映情况受理部门:延边州教育局人事处
联系人:申丹
联系电话:0433-2919190
通信地址:延吉市公园路2799号B624室,邮编:133000。
附件:
州级骨干教师新认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