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7年“州级示范性幼儿园”检查评估结果的公示

2017/11/22 1.2w 阅读 264 点赞
 根据《延边州教育局关于开展州级示范性幼儿园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延州教幼字〔2017〕7号),州教育局组成检查组于2017年9月25日-11月20日对全州11所新申报和9所复检的州级示范性幼儿园进行了检查评估,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档案、随堂听课、座谈调查等形式,

依据《延边州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2017年新修订)检查组对受检幼儿园评估赋分汇总的结果,命名珲春市第二幼儿园等8所幼儿园为新认定的州级示范性幼儿园,和龙市八家子镇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为复检验收通过幼儿园。现公示

名单如下(排序不按先后):

新命名的州级示范性幼儿园名单(8所)

珲春市第二幼儿园

珲春市春化中心幼儿园

珲春市第六幼儿园

延吉市爱星幼儿园

汪清县大兴沟镇民族联合幼儿园

汪清县春阳镇民族联合幼儿园

和龙市第三幼儿园

敦化市大石头镇中心幼儿园

复检验收通过幼儿园名单(6所)

图们市石岘幼儿园

图们市先锋幼儿园

安图县两江镇中心幼儿园

安图县万宝镇中心幼儿园

和龙市八家子镇幼儿园

和龙市头道镇第一幼儿园

公示期七天(2017年11月23日—11月29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幼儿园有异议,请如实向州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433—2919059。

延边州教育局

2017年1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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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