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州委第3巡察组(专项)巡察州教育局党委公告

2016/09/11 1.9w 阅读 83 点赞
 按照州委部署,州委第3巡察组于2016年9月12日至10月31日,对州教育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根据州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教育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问题举报,重点是关于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巡察组在州政务中心B座大门口设置“州委巡察组信箱”。

固定电话:0433-8151123、手机:18443377372,电子信箱:ybzwxcz03@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延边州委第3巡察组

                           2016年9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