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三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6〕33号)精神,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及《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经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评审,拟确定延边一中许镇等7名同志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6日-8月1日
电 话:2919064
延边州教育局
2016年7月26日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6日-8月1日
电 话:2919064
延边州教育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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