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市
政府类-政府类-公共资源

各市场主体 :

2025/12/30 1.7w 阅读 134 点赞

各市场主体: 

按照延边州财政局《关于正式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延州财采〔2024〕27号)文件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通过电子化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请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受理新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已在原系统中受理的交易项目,仍由原系统完成项目交易。 

  附件:《关于正式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延州财采〔2024〕27号  ) 

                              2024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