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主体:
按照延边州财政局《关于正式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延州财采〔2024〕27号)文件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新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通过电子化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请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受理新发布的政府采购项目,已在原系统中受理的交易项目,仍由原系统完成项目交易。
附件:《关于正式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延州财采〔2024〕27号 )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正式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延州财采〔2024〕27号 )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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