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市
政策通知公告

延边州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行动的情况说明

2024/06/20 1.5w 阅读 312 点赞

延边州开展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行动

的情况说明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印发的《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再排查行动方案》(吉建联发〔2024〕14号)要求,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指导全州6个县级城市对建成区内各类水体进行再排查,并组成工作组对县市工作进行了复核。根据现场检查及第三方水质检测报告,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中城市黑臭水体的定义、识别标准和界定方法,6个县级城市确认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单位及联系电话:

延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33-2870755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0433-2870752

延边州水利局            0433-2762596

特此说明。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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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