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市
政策通知公告

延边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全州主要江河、大中型水库、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2024/05/28 8.3k 阅读 228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2024年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吉林省防汛条例》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全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防洪安全。

  各县(市)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江河、蓄水工程、防洪城镇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按照《防洪法》、《行政监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防总《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

  1、延边州主要江河防汛责任人名单

  2、延边州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延边州防洪城市防汛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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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州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